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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謹防立減商品原價賣
  隨著各大商場、超市之間競爭激烈,促銷手段更是五花八門,近日,北京市工商部門接到消費者來電反映,其在某超市購物,店內海報宣傳稱“購買清揚750ml裝洗發水立減20元”,消費者購買後發現是按原價付的款,要求商家按承諾減免20元,商家拒絕。後經工商所人員調解,商家履行了承諾。
  從這個例子可以看出,這位消費者非常細心,能夠及時輓回損失,而有很多不細心的消費者購物後票據一扔,連看都沒看,或者過了幾天才發現,這時商家促銷活動已停止,店內已無宣傳海報,消費者因無據可依而無法彌補損失。
  在此,工商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謹防買促陷阱,一是認真閱讀店內促銷海報,註意每一個細節;二是挑選商品時註意促銷產品與價簽標註是否一一對應,不明白的可以嚮導購人員進行咨詢,以免產生誤解;三是交款後要及時核對收費金額,一旦發現商家未按宣傳收取費用,立刻採取正當手段進行維權。同時,也提醒商家註意,促銷活動既能使商家增加收益,也能讓消費者受益,這是一個買賣“雙贏”的活動,但商家一定要把信譽放在第一位,不要只說不做,給消費者造成虛假宣傳的現象,還有就是及時調整收銀系統,不要因為工作失誤讓信譽打折。
  同時,也提醒商家註意,必須在促銷活動中事先公佈活動期限、方式和規則,排查促銷者的經營資質、身份信息。
  工商部門也將全面梳理近期商品價格,防範經營者採取“先漲價後降價”方法虛構優惠促銷,欺騙消費者;全面排查商品信息,嚴禁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商品信息發佈。在促銷活動中銷售、附贈的商品須符合產品質量法規定,不得因促銷降低商品質量。
  (原標題:謹防立減商品原價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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